致 各報導機關
本公司,股份公司Technolium(資本金:7,909萬日元,公司地址:
東京都文京區湯島 3-37-4,董事長:牛嶋
昌和),對富士電機股份公司的關聯公司、經營機械器具和電子部件的進口公司、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提出專利侵害訴訟。本公司的專利產品是液晶面板的背面照明發光裝置。即液晶背光變換器(BACKLIGHT
INVERTER)。由於液晶面板自身無法發光,因此需要背面光源的照明。變換器是使背面照明光源發光的必要高壓電源轉換裝置。本公司的技術是將此變換器裝置小型化的專門技術。
自從本公司于1992年開發出此項技術以來,在日本國內生產的多種筆記本電腦及液晶關聯產品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同時此項技術也獲得了世界各國的專利許可。
現在本公司的技術已經成為薄型化液晶系統必不可少的技術之一。
然而,隨著日本國內筆記本電腦生產向海外轉移。約從1996年起在臺灣開始出現了本公司專利技術的盜版侵權產品。到目前產止,已經有相當數量的盜版侵權產品被世界各國的知名筆記本型電腦廠商以OEM形式大量上市銷售。
本次訴訟物件產品中使用的變換器是由臺灣向日本出口的,在日本國內液晶生產廠商工廠內與液晶組裝裝配而成,最終整合在DELL公司生產的筆記本型電腦中的產品(即侵權產品)。同樣的問題不僅局限於DELL公司、臺灣、南韓
及日本國內生產的筆記本電腦中,尤其是從非本公司許可者處購入的此項技術部件產品的幾乎全部的線圈式變換器產品也都存在相同問題。本公司已經針對各製造廠商對本公司的專利侵害提出了警告並進行了交涉。今後,本公司將加強對使用這些液晶製品及關聯產品的公司的警告,希望各公司能對這種專利侵害有所認識。 有關詳情請閱覽本公司主頁。
|
第一、 請求宗旨(訴訟要求)
請求上述判決及臨時處理公告。 第二、 請求的原因 1. 當事人
2. 本案專利權
3. 本案發明
4.本案發明的構成要素
5. 現存技術及本案發明的課題,解決方式和作用效果
6. 被告的行為
7. 被告產品的構成
8. 本案發明與被告產品的對比
9. 間接侵害
10. 原告的請求
證據方法 附屬文件資料
(第一圖)
(第二圖)
|
被告答辯書 平成13年(Wa)第7153號 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 原告 股份公司Technolium 被告 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
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29部 公啟 對上述當事人之間的標記事件、被告答辯如下。
第1 對請求宗旨的答辯
第2 對請求的原因的答復
第3 關於被告產品及物件目錄
證據方法 乙第1號證據 平成11年鑒定第60074號鑒定 |
原告預備書面1 平成13年(Wa)第7153號 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 原告 股份公司Technolium 被告 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
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29部 公啟
第1 起訴書的訂正
第2 對答辯書中被告產品以及物件目錄的反駮
(譯者註:(行政院)專利局的「判定制度」是日本特有的制度﹐行政服務的內容之一。(司法院)法院的判決與(行政院)專利局的判定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效力。法院的判決具有法定約束力﹐而專利局的判定沒有法定約束力﹐可以看做是一種鑑定結論。法院的判決與鑑定的結果並非一定會一致。)
左邊的點線部分內為被告產品。左邊的點線部分以外是液晶顯示面板部分。 平成13年(Wa)第7153號 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 已直接送達 原告 股份公司Technolium 被告 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
|
被告答辯書2 平成13年(Wa)第7153號 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 原告 股份公司Technolium 被告 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
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29部 公啟 對上述當事人之間的標記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被告答辯準備如下。
第1 圖面的更換 關於被告產品的答辯書附加圖面﹐更換為本預備書面附加圖面。 在這個圖面中﹐刪除了原告預備書面1的第2的2(3)所指出的2條中點絲錐。 第2 對起訴書的訂正的答復 對被告預備書面(1)的第1的1中所記載的訂正後的主張的答復﹐見答辯書第2的6的記載。 第3 再度要求解釋說明 為了使本件得到迅速處理﹐被告再度要求原告對答辯書第3的4和5記載的問題加以解釋和說明(這個問題﹐本來應該作為要件事實記載於起訴書中。)。無論怎樣﹐被告產品中不存在串聯諧振回路。另﹐為了說明串聯諧振回路﹐提出乙第2號文獻。 另外﹐關於答辯書第2的3記載的解釋說明事項﹐根據原告預備書面1的第2之4(2)的主張﹐等待原告的舉證。但是﹐「靠近沿中心鐵心的一次線圈的附近」(「密耦合部分」)、「遠離沿中心鐵心的一次線圈的部位」(「疏耦合部分」)這部分的記載﹐具體指被告產品的二次線圈的哪一部分﹐不夠明確。無論怎樣﹐被告產品的二次線圈上﹐沒有這樣的區別。
乙第2號證據之1 股份公司新星出版社即將發行的「圖解電氣」一書的封面 同上2 第172至175頁 同上3 底頁
|
原告預備書面2 平成13年(Wa)第7153號 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 原告 股份公司Technolium 被告 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
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29部 公啟
第1 起訴書附加第1圖的訂正 基於法院在上次期限日期指出的問題﹐起訴書附加第1圖更換為本預備書面第1圖。 第2 關於本件專利的泄漏磁通 在本件專利的構成要素中﹐關於構成要素A和B﹐仍沿用起訴書以及原告預備書面1的主張。本預備書面主要以構成要素C以及構成要素D為中心進行舉證。 首先﹐對本件專利的磁通泄漏進行舉證。
第3 關於構成要素D
第4 關於SUMIDA鑒定請求
第4 關於被告產品
|
原告預備書面3 平成13年(Wa)第7153號 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 原告 股份公司Technolium 被告 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 原 告 預 備 書 面3 平成13年8月31日 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29部 公啟 原告方訴訟代理人 律師 松 田 政 行 同 早稻田 佑美子 同 吉 羽 真一郎 第1 起訴書附加第1圖的訂正 應被告在8月29日辯論預備期限日所提出的要求﹐將起訴書附加第1圖更換為本預備書面附加第1圖。 以上
重要部分
其他部分
|
原告證據說明書2 平成13年(Wa)第7153號 根據專利權的禁止請求事件 已直接送達 原告 股份公司Technolium 被告 富士電機EIC股份公司
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29部 公啟
|
←HOME |